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教学教研 > 教务之窗

2011年高中学业考试方案新变化

发布时间: 2011-04-06 09:40:53 来源: 图文: 审核:管理员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方案(修订)》(皖教基[2011]3号)已经发布,对原试行的《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方案(试行)》进行了修订。新修订方案出现了八个较为明显的变化。  

       变化一:选修内容首次纳入测试
       按照新修订方案,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的测试对象:经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籍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的高二学生。自愿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社会考生可报名参加测试。省测试办将对自愿参加测试的社会考生发放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
  值得关注的是:与原方案相比,新修订方案的一大变化就是学业水平测试首次将各科目的选修的学习内容纳入。
  学业水平测试设语文、数学、外语、人文与社会基础、科学基础、技术素养六个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测试范围为该科目必修和部分选修的学习内容;人文与社会基础测试范围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必修和部分选修的学习内容;科学基础测试范围为物理、化学、生物必修和部分选修的学习内容;技术素养测试范围为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必修和部分选修的学习内容。
  变化二:科目分值和日程有变化
  按照规定,学业水平测试时间安排在高二年级第二学期期末,开考全部科目。学生必须获得某科目所有必修模块的学分后,才能申请参加该科目的学业水平测试。
  与原方案相比,新修订方案在测试的科目分值和日程上均有变化。如在原方案中,“通用技术”单独考试,安排在第一天的语文考试之后,考试时间30分钟、分值为20分。新修订方案则把“通用技术”与“信息技术”合并为“技术素养”科目考试,技术素养科目测试采用上机测试。测试时间为60分钟,测试分值为60分(其中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各占30分)。
  同时,原版本中的“信息技术”测试时间45分钟、分值40分也作了相应调整。
  变化三:学生成绩不再全省排名
  此方案的另一大变化是:今后,学生每科目测试成绩不再是全省考生一起排名,而改为按市或县全体考生成绩分布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这意味着,教育教学水平总体相对落后的市、县学生,不用再和合肥、安庆等这样的城市学生一样大排名。与此同时,还带来一个变化就是,以前是将考生的成绩拿到全省去排名,现在按照市、县排名,以合肥市为例,以前某一考生的成绩在合肥排在98%以外,但在全省能排在90%以内,测试可以得C,现在就只能得D,或者再去补测一个C回来。
  变化四:得“A”增加得“D”减少
  按照新修订的方案,其中排名为前30%(含30%)的考生成绩为A等,前30%~60%(含60%)的考生成绩为B等,前60%~97%(含97%)的考生成绩为C等,余下的考生成绩为D等。
  与原方案相比,A等级学生将增加5%(以前是排名前25%,现在是30%);D等级学生将减少2%(以前是95%,现在是97%)。同时,B和C等级也相应有了变化。
  变化五:毕业后第一年也能补测
  按照新方案,成绩为D等级的学生可参加补测,补测时间安排在高三年级第一学期,补测成绩分为C、D两个等级。补测仍为D等的学生毕业后第一年内可申请参加当年全省统一组织的补测。
  与原方案相比,学生毕业后第一年也能补测,就多了一次补测机会;补测也可以再得到C等级,而不像原来只分“合格”与“不合格”了。
  变化六:统一命题但不统一阅卷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命题。命题以课程标准为根本依据,测试内容为相应学科课程方案规定的该科目必修和部分选修内容。具体要求由省教育厅制定的《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纲要》规定。学业水平测试命题应遵循基础性、科学性、公平性的原则。
  与原方案相比,学业水平测试将由各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统一阅卷,或由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县与县相互交叉阅卷,不再由省里统一组织阅卷。
  变化七:修满学分才有高中毕业证
  按照新方案,普通高中学生修习的学分达到课程方案规定的要求,综合素质评定和参加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合格,由省教育厅颁发安徽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与原方案相比,对于测试成绩的使用变化不大,仍可与高校招生录取挂钩,但明确了“普通高中学生修习的学分达到课程方案规定的要求”,作为取得高中毕业证的一个要素。
  变化八:放宽外省转我省考生要求
  新修订方案还明确: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的学生,应将其由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或会考成绩)随学籍档案一并转入,其成绩按照我省规定进行转换。
  与原方案相比,放宽了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参加测试的基本要求。今后,自愿放弃外省测试成绩的也可参加我省测试。以前明确没有同类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参加我省测试。

联系电话:0562-7117885 邮编:244031
地址: 铜陵市铜官区狮子山北路铜霞新村集体1号
安徽省铜陵市第五中学 版权所有2019 All rights reserved皖ICP备07502851号皖公网安备 34070302000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