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铜陵市第五中学第二批教职工现代化教育设备采购
中标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铜陵市第五中学第二批教职工现代化教育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兴业招采【2019】00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3月11日
采购日期:2019年2月26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铜陵明晨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狮子山区经济开发区办公楼
成交金额:17507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铜陵市第五中学第二批教职工现代化教育设备采购, 供货期为7历天
成交详细内容如下: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及 数量 | 单价(元/台) | 合计(元) |
1 | 手持移动终端 | 华为 | 华为平板M5(SHT-AL09) | 61台 | 2870 | 175070 |
评审委员会名单: 孙吉根、聂子荃、陈光
采购单位:铜陵市第五中学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青霞路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62-7117891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铜井路十五中东校区对面铜冠商务大厦10楼1016室
联系人:晏女士
电 话:0562-2885626/15605628223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3500元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井路十五中东校区对面铜冠商务大厦10楼1016室,联系电话:0562-288562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铜陵市第五中学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铜陵市第五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