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组织学习《铜陵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18-09-10 10: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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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新时代铜陵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家长沉重经济负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等文件精神及法律法规,市教育局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铜陵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规定》。
9月7日,我校利用教职工大会组织学习《铜陵市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