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2014年38项民生工程内容
一、省民生工程项目
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按标准及时、准确、足额发放补助资金。2014年,人均补差水平较上年增长10%。
2. 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以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基本生活权益为目标,继续提高五保供养标准,确保农村五保对象生活保障达到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2014年,五保供养标准较上年提高10%;建设农村敬老院床位50张。
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为重点,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进一步改善养老服务设施条件;建立完善困难老年群体养老服务津补贴制度,切实保障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养老机构意外责任风险。
4.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给予特别扶助,兑现扩面提标政策,确保特别扶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发放。
5.保障性安居工程。发放租赁补贴,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推进棚户区改造,逐步改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2014年,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继续覆盖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应补尽补。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建设6000套(户),其中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00套,棚户区改造5800户;基本建成不低于4000套(户),已竣工并达到入住条件的保障房尽快配租到户,进一步提高分配率和入住率,并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6.贫困残疾人救助与康复。继续提高贫困残疾人救助水平。对聋儿、肢体残疾等贫困残疾儿童开展免费康复训练和医疗救助,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提高特困精神病患者药费补助标准。2014年,对符合政策规定的5687名一级、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870元,787名三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助400元,实现应助尽助;完成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不少于110例;对不少于734名精神残疾人每人每年提供1000元服药救助(药费补助);为不少于109名0—10周岁贫困残疾儿童提供医疗康复训练救助或适配辅助器具,解决残疾儿童的康复需求问题。
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面实施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为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2014年,参保人数不少于20.32万人,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当年参保(续保)率达80%以上,对符合领取条件的人员养老金发放率达100%。
8.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继续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继续向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学生、城市学校农村户口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向农村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对城乡低保家庭免除作业本费;继续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单位面积补助基本标准,将校舍抗震加固纳入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9.高校、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加大统筹力度,完善资助工作机制;确保资助对象认定准确,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10.乡镇幼儿园建设。通过新建和改建方式,加强乡镇幼儿园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2014年,新建幼儿园1所,利用中小学闲置校舍改扩建幼儿园1所。
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继续巩固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4年,参合率不低于95%,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50元/人·年;住院率控制在11%以内,参合农民住院实际补偿比不低于55%,继续扩大按病种付费范围。
1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城镇非从业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2014年,城镇居民参保率达到96%以上,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320元/人·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以上,参保居民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兜底报销)比例应不低于35%。
13.城乡医疗救助。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含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对重病家庭的救助力度,合理确定救助范围,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实现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
14.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对艾滋病、结核病、晚期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病人及时进行医疗救治,并对符合医疗救治条件的对象实行医疗费用部分补助。2014年,救治艾滋病病人2人,贫困结核病病人70人,晚期血吸虫病人205人。
15.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2014年,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0%以上,免费婚检人数不少于7700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不少于2600人;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疫苗建卡率达95%以上;做好已建成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养护工作。
16.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引导、组织和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持续发展。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方式,着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政策规定,积极筹措保费补贴,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督促保险经办机构加快基层服务机构的改建升级,切实发挥保险经办机构经营主体职责,做到及时查勘、科学定损、快速理赔,努力提高理赔兑现率。
17.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积极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延伸集中供水管网,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2014年,解决2.36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
18.农村危房改造。对农村危房进行改造,优先解决住房最困难、经济最贫困的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2014年,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
19.农村清洁工程。2014年,完成1处农村清洁工程,建设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立“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县处理”为主导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环卫保 洁制度,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现乡镇环境卫生面貌较大改善。
20.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通过财政资金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和鼓励农民开展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调动广大农民参与美好乡村建设、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逐步建立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新机制,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县级财政根据农业人口数按年人均不低于5元的标准落实奖补资金,并按要求落实好项目管护资金,建立管护机制。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村,参与筹资筹劳人数不低于全村农业人口的70%。原则上项目必须当年完工,如有跨年度项目不得超过项目总数的10%。
21.广播电视村村通。2014年,完成243个20户以下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建设任务,不断提高广播电视基本服务水平,着力解决广大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问题。
22.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建设。开展乡镇、社区、街道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向社会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数字信息化服务,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数字信息化网络。2014年,完成7个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任务。
23.美好乡村公共服务体系奖补。2014年,围绕“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建设目标,重点培育建设16个中心村。
24.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以满足流浪乞讨人员、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为目标,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孤儿基本生活权益。基本建立起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实现城镇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散居、集中供养孤儿分别按每人每月726元、121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
2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规定的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实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和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及卫生监督协管等项目,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6.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省级财政补助及时拨付医院;县级财政将财政补助零差率项目资金足额列入年度预算;医院招标目录内药品实行集中网上采购,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社会满意度达当年民生工程群众综合满意度平均值以上。
27.公共文化场馆开放。2014年,免费开放4个公共图书馆、5个文化馆、12个文化站、1个美术馆、1个博物馆。所有免费开放场馆健全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并免费向群众提供,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
28.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补助。实施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农村文艺演出、农村电影放映、农村体育活动运行补贴,进一步丰富农村居民文化生活。
29.就业促进工程。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就业、就业见习补贴,多渠道促进就业。2014年,组织实施就业技能培训700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人数达到培训人数的60%以上;通过购买服务,安置2500名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开发164个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特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500个就业见习岗位,用于吸纳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实践锻炼。
3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开展大病医疗保险,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2014年,全面建立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并组织实施。
31.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以小水库、小泵站、小水闸、中小灌区、塘坝、河沟、机电井、末级渠系等“八小水利工程”为重点,推进小型水利设施改造提升,进一步增强农业防汛抗旱能力。2014年,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
2014年,我市实施31项省民生工程(省未下达山区库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农村公路危桥加固改造2项民生工程任务)。
二、市民生工程项目
32.环境(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程。2014年,对七大重点问题区域进行扬尘治理,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10天以上的目标;对4家重点企业治污设施实施深度改造。
33.城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2014年,利用社区可利用空间改扩建停车泊位350个以上,按照停车场规划新建停车泊位1000个以上,具体目标任务另行下达。
34.社区环境提升工程。2014年,对4个老旧小区的27栋住宅楼开展节能改造及相关环境整治和提升,美化居住环境。
35.农贸市场改造工程。2014年,完成4处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任务,改善城乡居民购物环境。
36.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2014年,新建2000亩标准化蔬菜基地,丰富市场供应,增加农民收入。
37.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建设。2014年,以打造有品位、上档次社区为重点,建设4个城市精品社区。
38.民生保险。坚持个人自愿和政府购买相结合原则,按照5元/人·年标准,为城乡居民购买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坠落、交通肇事逃逸、溺水伤亡5类事故以及见义勇为行为造成的人身意外伤亡保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