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校师生中继续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爱心助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2-23 09: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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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秉承我校师生良好的道德风范和精神面貌,发扬爱心奉献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师生中继续开展资助贫困学生的“送温暖、献爱心”爱心助学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全校教职工和学生
二、活动原则:自觉自愿
三、捐款地点:
校团委,联系电话为0562-7117700。
四、捐款截止时间:2013年12月31日
五、捐款管理:
由校“爱心助学基金会”理事会在银行办理存折和设定密码,分别由秘书长和常务理事保管,资金的提取需理事会理事一同办理。
六、爱心助学基金资助对象:
我校范围内在籍在校的本地生中家庭特别困难学生和西藏生中家庭困难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家庭困难的学生,已经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享受。
七、爱心助学基金申报、认定程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12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向班主任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各班级团支部、班委会、班主任初步审核;
3、各班班主任、校“爱心助学基金会”理事会成员通过家访等形式对申请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走访、了解、调查;
4、校“爱心助学基金会”理事会复审,讨论通过后批准、公示;
5、报校行政办公会审定;
6、举行助学金发放仪式。
隆冬季节,天寒地冻,在拥有幸福的同时,请您更多的关注家庭困难的学生。多一份爱心,多一些温暖,用小举动创造大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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