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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开题报告或中期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1-14 16:21:34 来源: 图文: 审核:管理员

 关于提交开题报告或中期报告的通知

 

各课题组长:

请已经立项但尚未结题的校级、市级、省级课题组,务必于1130日前向科研室提交开题报告或中期报告,学校将对所有课题进行中期检查,视研究情况发放课题研究经费,逾期未交报告,将中止该课题的研究,停发课题研究经费。

开题报告或中期报告提交纸质、电子稿各一份。

电子稿上传至五中科研网http//ahtlwz.30edu.com“课题研究”之“开题报告”或“中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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