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优秀教师援疆支教的通知
铜陵市教育局文件
铜教组〔2012〕34号
关于选派优秀教师援疆支教的通知
铜陵县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继续选派优秀教师援疆支教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45号)文件精神,我市今年首次承担选派优秀教师援疆支教任务,为切实做好援疆支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任务
此次全省共选派43名分别赴和田地区和皮山县学校进行援疆支教。援疆支教时间为2012-2013学年度。我市承担选派名额为2 名,具体为: 初中物理教师1名、初中英语教师1名;
二、选派条件和方式
援疆教师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具有良好的师德素养、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好的普通话水平,教学实绩突出,被评为县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坛新星或骨干教师;
(三)小学和初中教师须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高中教师须取得高级职称;
(四)在县城以上中小学从事相应学科教学的专任教师;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够适应新疆的工作生活。
援疆教师的选派方式为学校、教育部门组织推荐和教师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由市教育局择优遴选推荐,等额上报省教育厅。
三、 支教教师的管理
支教教师由受援学校和选派学校共同管理,日常管理以受援学校为主。支教教师到新疆时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和工资关系。援疆教师支教期满,由和田地区和皮山县教育局组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其评优、评先、晋级的重要依据。
四、 支教教师的待遇及相关倾斜政策
根据省有关规定,援疆教师在支教期间,所在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有关津贴、补助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援疆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0〕58号)、《关于援疆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组通字〔2011〕23号)和《安徽省对口支援新疆干部和人才管理暂行办法》(组通字〔2012〕52)有关规定执行。选派的援疆教师,在职称评审和特级教师评选中,其支教经历视为到农村学校工作经历;在评优、评先、晋级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积极参加、表现突出的援疆教师,省教育厅将给予表彰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选派优秀教师援疆支教是省委、省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口援疆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二)深入宣传发动。引导广大教师关注教育援疆,积极报名参加援疆支教。
(三)按时上报人选。请单位于7月25日前将《推荐援疆教师花名册》(附件1)、《安徽省援疆干部和人才标准化简况表》(附件2)和推荐人选现实表现材料(2000字以内)及电子文档分别报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邮箱zzrsk2009@163.com。
(四)做好相关准备。各单位要积极协助援疆教师做好赴疆支教的准备工作,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够安心赴疆支教。援疆教师启程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推荐援疆教师花名册
2.安徽省援疆干部和人才标准化简况表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