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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第五中学岗位设置岗位等级申报竞聘条件

发布时间: 2011-06-24 17:55:34 来源: 图文: 审核:管理员

4.在符合任职条件的竞聘人员多于规定岗位数时,则按以下量化评分从高到低确定:

1)职称资历分:取得资格未任职每年1分,任职每年2分。

2)工作资历分:以国家认可的工龄为依据,工龄每年1分,教龄每年另加0.5

3)考勤分:满分5分。每学期病假超过2天(不包括2天)每天扣0.1分、事假每天扣0.25分,旷工一次此项不得分。累计扣分,扣完为止。(取竞聘时近三年的总和计算)

4)课时工作量分: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量统计为准,以周工作量17.5为标准工作量,一学期周工作量达21.5以上(不包括21.5)得2分,达17.5(不包括17.5)到21.5之间的1分。(取竞聘时近三年的总和计算)

5)荣誉分:获校、局、市、省、国家级荣誉称号,综合性质的分别计12345分,单项性质(教育教学类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认定,其中课题以结题为标准,论文以评比为标准)或非教育教学性质的折半计算(取最高等级计分,不累计)

6)职责分: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每年0.5分,班主任、中层副职每年1分,中层正职每年1.5分,校级副职每年2分,校级正职每年2.5。(兼职人员不累计,取最高分计算)

7)年度考核分:优秀一次1分。

8)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分:参加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获奖,校级一等奖计1分,二等奖计0.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1.5分、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532.5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54分(取最高等级计分,不累计)。

9)辅导学生分: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学生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510.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52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5分(仅取最高等级计分,多人次不累计;指导教师仅指排名第一的指导教师)。

10)指导青年教师分:在经学校安排参加的“结对子”活动期间(三年),指导青年教师参加学科教学竞赛获奖,市级一、二等奖分别计1分、0.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2.521.5分,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53分(取最高等级计分,不累计)。

11)完成教学常规分:完成教案撰写、教研活动、听课任务,每学年得1分,没完成不得分。

12)支教分:到省外、省内、市(县)内艰苦地区(市教育局指定地区)支教,每学期分别得210.5分。

13继续教育分:参加并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每年1分。

注:除(1)(2)(3)(4)项外,其余(5)到(13)项均指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5如果同级竞聘的人员出现分数并列情况,按以下方法排序优先。

   1)上款中(1)(2)两项得分总和最多的优先。

   2)上款中3)到(13)项得分总和最多的优先。

   3)任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时间累计最长的优先。

   4取得过市级以上综合性荣誉称号的优先。

5)参加过支教的优先。

   6)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无记名投票,票数最多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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