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共产党微信易信、安徽先锋网微信和先锋铜陵微信订阅使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局机关总支、市直各校:
现将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共产党微信易信、安徽先锋网微信和先锋铜陵微信订阅使用工作的通知》(组通【2015】72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遵照文件及以下要求认真执行。
1、根据上级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注册情况做好跟踪、督促。机关总支和市直学校党组织要做好本单位的注册订阅工作。
2、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订阅使用,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订阅使用比例应达到90%以上,党员订阅数应不少于本地区或本单位党员总数的20%。基层党组织数和党员数以2014年底党内统计年报数据为准。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前期下发的《关于转发中组部办公厅〈关于发动广大党员订阅使用共产党员微信、共产党员易信的通知〉的通知》(组通〔2014〕59号)、《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发动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订阅使用安徽先锋网微信等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组通〔2015〕51号)和本文件要求,严肃认真地做好订阅使用情况数据统计报送。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订阅使用工作,并按月及时准确报送订阅使用情况统计表。各单位订阅情况请于每月18日前将新增订阅用户统计表报送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邮箱:zzrsk2009@163.com,联系电话:2825991)。
4、由于市委组织部将采取按月通报订阅使用情况并将相关表格寄送给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电话督查等方式推进订阅工作。我们将参照这一做法,按月通报各单位订阅使用情况。为确保统计上报数据与后台监测数据一致,个人微信账号归属地区栏请选择安徽铜陵,严禁退订。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共产党微信易信、安徽先锋网微信和先锋铜陵微信订阅使用工作的通知。
2、订阅使用共产党员微信、共产党员易信、安徽先锋网微信、先锋铜陵微信数量统计表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