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事局关于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1-15 09: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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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安徽省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皖人发〔2005〕35号)和《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发〔2005〕79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问题
1、从2005年起,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免试者和第2条所列地区的人员除外)均需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相关规定的计算机模块合格证。
2、边远地区(系指铜陵县除城关镇以外的乡镇、郊区铜山镇、大通镇、灰河乡、安庆办事处)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暂按以训代考的形式进行考核,具体办法由市人事培训中心商有关部门制定。
二、有关问题的解释
根据省人事厅文件精神和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解释:1、皖人发〔2005〕79号文件中,“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考试取得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和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安徽省古汉语、医古文考试合格证,在评聘同一级别专业技术职务长期有效”,是指在评审同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可重复使用,评审高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时要重新考试,获得合格证。如:原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已获得B级以上合格证,现要晋升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还应通过B级以上职称外语考试。2、“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相当奖励”,是指科学技术奖励(本人所从事专业),社会科学类是指安徽省社会科学成果奖,以及国务院各部委、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技术奖项。3、“长期在野外艰苦岗位”是指工作地点在城关镇以外的艰苦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