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13 08:5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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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及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精神,培育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激发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原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在校学生。
二、参赛要求
1.活动项目设置及要求参见《第二十二届全国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指南》中第四项、第五项(数字创作项目及程序设计项目)。
2.各县、区和市直及民办学校先行组织遴选,择优上报,填写汇总表(电子稿),连同作品(电子档)于2021年4月30日前一并报送至市教体局电教馆邮箱(tlsdjg@126.com)。凡抄袭剽窃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3.各县、区和市直及民办学校限报作品数:
枞阳县:小学组作品10件、初中组作品10件、高中组(含中职)10件。
铜官区:小学组作品10件、初中组作品10件。
义安区:小学组作品10件、初中组作品10件。
郊区:小学组作品10件、初中组作品10件。
市直及民办学校:每校3件。
各县、区要根据作品项目,按适当比例合理分配参赛作品名额。
市电教馆将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并按省厅要求,择优上报。
联 系 人:章 军 电话:0562-2834987。
附件1、第二十二届全国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指南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精神,培育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激发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原全市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在校学生。
二、参赛要求
1.活动项目设置及要求参见《第二十二届全国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指南》中第四项、第五项(数字创作项目及程序设计项目)。
2.各县、区和市直及民办学校先行组织遴选,择优上报,填写汇总表(电子稿),连同作品(电子档)于2021年4月30日前一并报送至市教体局电教馆邮箱(tlsdjg@126.com)。凡抄袭剽窃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3.各县、区和市直及民办学校限报作品数:
枞阳县:小学组作品10件、初中组作品10件、高中组(含中职)10件。
铜官区:小学组作品10件、初中组作品10件。
义安区:小学组作品10件、初中组作品10件。
郊区:小学组作品10件、初中组作品10件。
市直及民办学校:每校3件。
各县、区要根据作品项目,按适当比例合理分配参赛作品名额。
市电教馆将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评选,并按省厅要求,择优上报。
联 系 人:章 军 电话:0562-2834987。
附件1、第二十二届全国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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