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文明劝导”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铜五政[2007]11号
关于开展校园“文明劝导”教育实践活动的
通 知
各处室、工会、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增强广大中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文明修养,更好地优化我校整体环境,提高学校文明程度,按照市文明委要求,根据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学校研究决定,继续在全校深入开展校园“文明劝导”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遵守“铜陵市市民守则、公民文明行为‘三管好’”为重点,把“文明劝导”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主要突破口,作为我校创建工作深入发展的基石来抓。要通过“文明劝导”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纠正学生日常生活中的不文明行为,提高学生文明素质,使广大在校学生的文明礼仪意识明显增强,为加强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做出积极贡献。
二、活动内容
1、学校广大党员、团员、学生干部及党团积极份子要自觉争做一名文明劝导员,在保持好自身文明行为养成的同时,对校园中的不文明行为要主动劝导,积极制止。
2、学校成立文明劝导团,人数在100人左右(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各年级每班4名,初三、高三年级每班2人)。文明劝导团名单请各班级于
3、文明劝导团成员要佩带统一标志,于课间、上学前、放学后在校园内积极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将劝导对象、事件、劝导效果认真记录,并于当天下午放学前交到校团委。学校将在活动结束时对表现突出的文明劝导团成员进行集中表彰。
4、“文明劝导”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时间:
三、劝导重点
1、提倡仪表文明。依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倡导学生着装服饰自然得体、整洁大方,讲究个人卫生。
2、提倡语言文明。在校园中倡导礼貌文明用语,倡导说话和气文雅、态度诚恳、分寸适度;纠正说脏话粗话、恶语伤人等到不良现象。
3、提倡举止文明。倡导广大中小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班级公约,上课遵守课堂纪律,纠正课下乱扔乱丢、乱写乱画、追逐打闹、攀折花木、破坏花木、破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全体师生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学校成立“文明劝导”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各班班主任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广泛动员,全员参与。文明劝导工作是学校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体师生要积极参与、共同努力,要做到全面覆盖,全员参与。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班级要加大文明劝导工作宣传力度,利用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形式开展深入宣传。学校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栏等宣传阵地对在校园文明劝导实践工作的正反典型要进行重点宣传,努力形成“讲究文明礼仪光荣,不讲文明礼仪可耻”的良好舆论氛围,增强广大师生讲究文明礼仪的自觉性。
铜陵市第五中学
抄送:市教育局宣传科
铜陵市第五中学办公室 2007年9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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