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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规范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09 10:02:53 来源: 图文: 审核:管理员

关于规范学籍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

铜陵市教育局        2012-11-29

 

 

为落实今年省教育厅学籍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学籍信息网络化系统管理办法(实行)》和《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文件,加强我市学籍管理,建立科学、规范、完整的学籍系统,特提出如下要求请贯彻执行。
一、规范入学程序。

小学和初中均实行秋季招生、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学校应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小学、初中学区范围,和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小学、初中生录取名单及时向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送适龄子女入学。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由法定监护人向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居住证、社保部门验证的劳务合同和户口本等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流动人员的居住证所显示的居住村按照学区范围,给予妥善解决。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籍,或户籍与常住地不符的,由各教育主管部门核实情况后统筹安排学校就读。民办学校应遵照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招生,不得违反招生政策进行招生。
    特殊教育学校应当招收我市因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实施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应当接受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特教学校、普通学校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应招收可随班就读的自闭症儿童入学,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方便。
    普通高中学生应根据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结果,持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到相应学校报到入学。
二、规范转学程序。

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的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者,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学生不得随意转学。转学一般在学期初办理,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毕业年级一般不办理同城转学,确需转学的初三年级学生,失去享受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资格。我市现初二年级学生需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初二、初三年级,方可享受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的规定,2012年初一年级起,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的考生,中考时方可享受省示范高中的定向指标。
    省内小学、初中和高中转学,由家长到转入校开据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持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务工合同、户口本或居住证、营业执照、验资报告)等材料分别到转入校的教育主管部门、转出校、转出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转出校和转入校的教育主管部门需在15个工作日(申请单日期算起)内审核,否则系统将自动批准。转学时无需打印学籍表,其他学籍材料在批准后由转出校交家长一并移交转入校存档。转出校、转出校的教育主管部门、转入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校各保存一份转学申请表。跨省转学程序仍按老办法操作。
三、规范休学程序。

凡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休学者,由其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病历、发票、诊断证明和其他证明需休学的材料,经班主任、教务主任和校长签字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学校在电子学籍系统上报休学变动,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正式休学。毕业年级一般不予休学。
四、规范网络电子学籍档案的建立。

学校根据学生的入学通知书,在每学年的930日前完成新生学籍的信息采集、录入上报和审批工作,学生的信息要准确、完整,如果新生无自己的身份证,需提供其父亲或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号码。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电子教育券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校要将流动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的相关信息填写完整,以方便省教育厅对于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就学的统计和经费拨付。
    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入学生基本信息后,由系统自动分配学籍号和地区学号;七年级和高一年级学生沿用小学六年级和初中九年级的学籍号,地区学号在系统中重新分配。根据省教育厅电子学籍班额规定,小学每班不超过56人,初中和高中每班不超过60人。
    每学期结束时,学校要将学生的成绩、评语、奖惩等信息及时导入学籍系统,学生毕业时学校打印学籍表存档,学生毕业操作要在731日前完成。
    省内转学时无需提供学籍表,跨省和跨国转学的学生要将学籍表打印一份交家长移交转入校。
    学校不得为学生空挂学籍,学校学籍人数应该是学生的实有人数。学生因未办理手续而离校的,学校要查清原因,如果是辍学的要动员其家长和学生本人,要求其完成义务教育如果是转到外地上学的,要及时办理转学手续,如果不办理转学手续,学校应将这些学生的学籍做取消学籍处理。
     学生学籍信息经系统上报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学籍号、照片等信息不允许修改。如有信息更正,由家长提供申请材料到学校,学校审核后统一报教育主管部门修改。

                                                              铜陵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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