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中学生校内使用移动通讯工具管理暂行规定
市五中学生校内使用移动通讯工具管理暂行规定
各处室、年级组:
随着信息社会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学生使用移动通讯工具已屡见不鲜,手机、小灵通为学生与家长、同学的联系交往提供了方便,但如若使用不当,对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会产生不良影响。短信闲聊,贻误学业;手机作弊,败坏考风;不良信息,污染心灵;课堂使用,影响教学;同时助长奢侈浪费和学生间的盲目攀比之风。为加强学生校内使用移动通讯工具管理,特作如下暂行规定:
一、使用原则
初中生原则上不得在校内使用移动通讯工具。高中生确因正当理由需要,必须履行申请审批手续:由家长提出申请,经班主任签字同意,报政教处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二、使用时段
使用移动通讯工具仅限于早上上学前、中午时间及下午放学后。上学时段必须关机。上学时段包括上课、课间、考试、集会等,住校生还包括上晚自习期间。
三、违规处理:
1、没有履行申请审批手续的学生,私自带移动通讯工具到校,一经发现,交学校待管至毕业时交还家长。
2、学生在规定关机时段违规开机,第一次发现,由班主任通知家长领走其通讯工具;第二次发现,由班主任交学校待管,至毕业时交还家长,并对该生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3、学校保管违规学生的移动通讯工具,必须装袋密封,学生或家长在密封袋上签字,并办理相关手续。
4、手机由学校待管后,本次审批时限自行终结。
四、本规定解释权在行政办公会。
五、本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铜陵市五中
二00六年三月十八日
抄报:市教育局
抄送:市教育局法治科、宣教科
铜陵市第五中学办公室
铜陵五中学生使用手机申请
班 级 | 姓 名 | 手机号 | |||
申请原因 |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 ||||
班主任 意 见 | |||||
政教处 意 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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