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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省2016年高考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10-28 16:28:13 来源: 图文: 审核:管理员

根据皖招考〔201532号文件精神,安徽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

(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的相关规定,户籍、学籍均在我省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在户籍地报考或在学籍地报考;具有我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可回户籍地参加高考;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高中阶段学籍须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方为有效

二、报名办法

(一)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花名册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到户籍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查考生届别并分应、历届逐一登记造册备查。

   经省教育厅批准跨市招收的普通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和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跨市招收并在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具有学籍的民办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由学生本人申请,由就读中学向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各市范围内县(市、区)与县之间借读考生的报名办法,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二)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另外,历届高中毕业生还须持高中毕业证书。考生报名时须签订《安徽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费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的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等。

(三)艺术、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报名办法与文理科相同,体育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另文通知。选报艺术、体育类考生可参加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考试,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选报文史或理工类考生不能参加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加试,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艺术或体育类。

三、报名时间

(一)考生报名登记、资格审查、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和缴费时间:

      艺术类考生20151113前到报名点完成,其他类考生20151129前到报名点完成.(考生须向报名点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另外,历届高中毕业生还须持高中毕业证书

(二)考生报名上网操作和摄像时间(携带身份证):

     考生到报名点上网操作和摄像分两个时间段:

     20151115-17日,艺术类考生参加高考文化课报名。其中,1115-16日为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17日为非应届考生报名时间。所有艺术类考生须同时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2016年开始,我省普通高考艺术类招生按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戏剧影视类和舞蹈类分别实行专业课省统考,美术与设计类和音乐类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报名的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报名,戏剧影视类和舞蹈类专业课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2015121-7日,除艺术类之外的所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包括普通文理科、体育类及保送生、高校自主选拔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以及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等等),其中,1-5日为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间,6-7日为非应届考生报名时间。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高考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生上网操作报名操作步骤

(一)报名点读入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相关信息。

(二)考生本人持报名点分配的报名序号上网登陆报名系统,录入报名信息。考生应对本人所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报名点现场为考生进行采像。

(四)报名点现场打印《确认表》,考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字。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的《确认表》不得更改,因考生确认失误或不签字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2016年我省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1.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即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

2.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我省享受高考政策加分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名单详见《实施方案》)(5分)。

3. 201511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以下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应届考生,仍具有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

(1) 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包括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

(2) 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包括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3) 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包括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

(4) 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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