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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4-04-30 17:10:36 来源: 图文: 审核:管理员

一、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长:沐扬       副组长:孙晓东 汪鹤来

  员:吕建国、瞿大寨、 陈 光、吴成兵、薛乾乾、梅仕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务处(TEL7117890

主要职责:制订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指导成立单项评价工作组;组织指导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

二、成立综合素质评价监察小组

组长:杨克贵    

成员:任  翔、王海宝

监察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TEL7117885

主要职责:①监督评价工作

②接受投诉,并调查处理。如果不能处理,应及时上报市评价监察小组。

三、成立综合素质单项评价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

    (一)“公民道德素养”评价工作组

        负责人: 瞿大寨

        成员:周仁林、程权、初三班主任

主要职责: ①宣传教育局和学校关于综合素质评价文件精神,并在班级公示学校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评价标准及其说明。

②收集整理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各单项可直接认定为A等的实证材料,由班主任交学校各单项评价工作小组负责人。

③组织学生对自己3年来发展情况进行自评(200字内)、家长对学生作出综合性评语(此项自评和互评结果,不作为确定各方面等级的依据),《评定表》见操作手册P16

④成立班级教师评价小组(3人,由班主任和2名教师组成)、班级学生代表评价小组(10人,由班委和学生推荐的代表组成),在班级公示并报教务处备案。

⑤按照实施方案、评价细则的规定,组织学生对“公民道德素养”进行互评(以ABCD等级呈现),权重占50%;组织教师评价小组对本班学生“道德素养”作出评价(以ABCD等级呈现),权重占50%。综合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小组的评价结果,按评价细则确定学生“道德素养”的等级(以ABCD等级呈现,此项A等无比例限制)。

⑥对班级每个学生三年成长过程写出综合性评语,重点突出学生特点、特长和潜能(班主任执笔、评价教师参与)

      (二)“学习态度与能力”评价工作组

    负责人:吕建国

      员:周  翠、初三班主任

主要职责:①按照实施方案、评价细则的规定,组织班级教师评价小组和学生代表评价小组对学生“学习能力与态度” 分别作出评价(按5分、3分、2分、1分四个等级呈现),权重各占25%

②收集学生7-9年级前五个学期期末成绩,根据平均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作出评价(按5分、3分、2分、1分四个等级呈现),权重50%

③综合班级教师评价小组的评价、学生代表评价小组的评价和学习成绩评价,按评价细则中的比例要求确定学生“学习态度与能力”的等级(以ABCD等级呈现),A等学生不超过全体学生的40%

      (三)“实践与创新评价”工作组

          负责人:薛乾乾

  员:张胜利、周成兵、李  梅、初三班主任

主要职责:①对学生信息技术操作考查进行考前培训

②制作信息技术考试试卷、答卷、评分表、统分表等考务材料

③制定信息技术考试考务安排、场次安排、考场设置方案

④组织实施操作考试(519日上午,每班一节课)

⑤综合信息技术操作考试成绩和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教育局统考成绩),权重各占50%,按评价细则确定学生“实践与创新”的等级(以ABCD等级呈现),A等学生不超过全体学生的40%。直接认定A等的,不占40%比例。

       (四)“运动与健康”评价工作组

负责人:陈 光

  员:鲍 陵、汪长豹、岳红艳、陈嘉文、刘巧春、初三班主任

主要职责:①组织任课教师对学生平时体育成绩作出评价(按5分、3分、2分、1分四个等级呈现),实证材料包括《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和学生平时(7-9年级前五个学期)体育成绩。

②组织任课教师对学生平时体育表现作出评价(按5分、3分、2分、1分四个等级呈现),实证材料包括7-9年级前五个学期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情况、参加体育锻炼活动情况。

③综合学生平时体育成绩和学生平时体育表现,权重各占50%,按评价细则确定学生“运动与健康”等级(以ABCD等级呈现),A等学生不超过全体学生的40%。直接认定A等的,不占40%比例。

(五)“审美与表现”评价工作组

负责人:吴成兵

  员:张长生、崔芬芳、许萍萍、王凤宝、陈骏、刘永萍、刘巧春、初三班主任

主要职责:①组织学生进行“审美与表现”考查报名(美术、音乐任选一科)

②负责“审美与表现”考查的命题和考务安排

③组织实施考查工作(519日下午第四节课)

④成立由3名美术教师和3名音乐教师(外聘1人)组成的“音乐欣赏”及“美术鉴赏”阅卷小组负责阅卷、评定学生“审美情趣”成绩(按5分、3分、2分、1分四个等级呈现)。权重占50%

⑤组织艺术任课教师按7-8年级前四个学期音乐或美术期末总评成绩(由任课教师提供)评定学生“艺术表现”(按5分、3分、2分、1分四个等级呈现),权重占50%

⑥综合“审美情趣”成绩和“艺术表现”成绩按评价细则确定学生“审美与表现”的等级(以ABCD等级呈现),A等学生不超过全体学生的40%。直接认定A等的,不占40%比例。

 

四、2014年初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日程安排

421-25  制定评价实施方案,成立学校领导小组、监察小组、五个单项评价工作组

428       召开评价工作会议,学习评价方案、细则和实施程序,布置评价工作。

429-30  班主任向学生宣传教育局关于综合素质评价文件精神,在班级公示评价细则;成立并公示班级教师评价小组和学生代表评价小组;学生准备直接认定A等的实证材料。

54         班主任将学生提交的单项可直接认定为A等的实证材料按类别报各单项评价工作组负责人,由单项工作组列表公示3天无异议后采纳

57-23    开展评价工作。(其中519上午举行信息技术操作考查,每班安排一节课时间;519下午第四节课举行审美与表现考查)

526       各单项评价工作组将评价结果和过程材料报学校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评价结果交文本和电子稿各一份,信息技术考试过程材料要刻成光盘(2份)

527-28    学校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汇总、审定五个单项评价工作组的考评结果 。公示获A等评价的学生名单,制作评价结果通知单。

 5月29         班主任向学生发放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通知单(学生及家长如有异议,3日内也就是62前可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监察小组申诉,学校在一周内反馈复议结果)。

  6月2        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监察小组受理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及家长的申诉,一周内反馈复议结果。

69-10     学校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将评价结果报教研室(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一式两份)。

 

 

2014425


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说明

1、公民道德素养评价标准及说明

方面

要素

关键表现及评价等级标准说明

   A

   B

  C

待 合 格D

 

 

 

 

 

 

 

 

 

 

热爱家乡和祖国

有较强的爱国情感及行为表现。

真诚待人,守信用,不作弊,对他人的不良现象能进行批评。

尊敬师长,乐于助人,与同学友好相处;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善于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有很好的集体协作精神,集体荣誉感强。

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爱护公物,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抵制不良诱惑,无违法违纪行为;勇于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善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严于律己,积极上进。

日常行为表现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举止文明礼貌。

有较强的爱国情感并有所表现。

诚实,有正义感,不损人利己。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能按要求认真参加集体活动;有一定的协作精神,能为同学服务;集体荣誉感较强,不做有损集体的事。

经常参加公益活动;遵守社会公共秩序,爱护公物,维护环境卫生。

法纪观念较强,能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能接受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能抵制不良诱惑,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日常行为表现基本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

有爱国情感,但少有言行表现。

对于正义的事情有的坚持,但不能对他人的不良现象批评。

知道尊敬师长,但有时有不尊敬师长的言行,对同学不够关心,与同学关系不够融洽;尚能参加集体活动,但欠热心,有时有不顾集体利益的言行;对于集体分配的事情尚能完成,但合作意识不强。

对社会公德有认识,能参加公益活动,但有时对校园环境和教室卫生不够关心。

基本能遵纪守法,但法纪观念不够强;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但能听从劝说,改正不足之处。

知道按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自己,但偶有做不到的情况。

少有爱国言行,经常不参加升降国旗活动或不严肃认真;或者有损害国家荣誉的行为。

有欺骗和作弊行为,经常言行不一。

常有不尊敬师长的言行,与同学关系紧张;不认真参加或经常缺席集体活动;集体观念淡薄,协作精神差,自由散漫,曾多次损害集体荣誉。

不遵守社会公德;很少参加或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爱护公物,时有损害周边环境的行为。

对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知之甚少,法纪观念淡薄,曾受到学校通报批评或违反校纪校规受过处分。

时有不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要求的现象。

 “公民道德素养”实证材料

1、班主任期末评语;

2、遵守纪律情况记录;

3、担任班级、社团、学校等社会工作或参加社区服务等情况记录;

4、在班级值日、学校环境保洁等方面表现情况记录;

5、校级以上德育方面的获奖证明;

6、参加集体活动为集体争得校级以上荣誉的证明;

7、校级以上违纪处分或违法等记录。

注:“公民道德素养”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各占50%,不限定各等级比例。


2、学习态度与能力评价标准及说明

方面

要素

关键表现及评价等级标准说明

优秀

良好

合格

待合格

学习兴趣、学习方法与能力

1、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好奇心,积极参与学习活动。

2、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和策略。

3、善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善于在学习中总结与反思。

1、学习态度端正,能够按要求参加与学习有关的活动。

2、能克服学习中的困难,能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3、学习有计划、有总结。

1、能按时到校学习,但学习热情不高。

2、基本上能完成学习任务,但不善于总结学习上的得失。

1、学习态度不端正,经常迟到、旷课。

2、学习无计划、无总结。

3、经常完不成学习任务。

平时成绩及实证材料

1学习兴趣、学习方法与能力学生代表评价占25%,教师评价占25%

2、平时成绩。7-9年级前五个学期期末的总成绩(不含体育、音乐、美术成绩)占50%

3学习态度与能力由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定,A等学生不超过全体学生的40%

 


3、实践与创新评价标准及说明

 方面

关键表现及评价等级标准说明

1、理科实验操作考查和信息技术考查。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和学校组织的信息技术考查,权重分别占50%,折合后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A等学生不超过全体学生的40%(注:因条件不具备无法上信息技术课的学校,由学校专题报告市教育局,学生予以免考。免试学生的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作为实践与创新的主要实证材料。社会考生和往届生可比照执行)。

2、初中阶段获省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计算机竞赛省级奖和市青少年科技创新竞赛及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案例评选二等奖以上直接认定A等,不占40%比例。

 


4、运动与健康评价标准及说明

 方面

关键表现及评价等级标准说明

1、学生平时体育成绩。学校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身体素质测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和学生的平时体育成绩作为实证材料,权重占50%

2、学生平时体育表现。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情况、参加体育健身锻炼活动情况,权重占50%

3运动与健康评价中A等学生不超过全体学生的40%

3、学生在体育与健康课、课间操(早操)、课外体育活动中无故缺勤,三年内累计超过应出勤次数1/10或因病、事假缺勤,三年内累计超过1/3者,平时考核成绩评价为待合格。

4、初中阶段获市级以上体育比赛(竞技类,必须是同级体育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认定)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直接认定A等,不占40%比例。

 


5、审美与表现评价标准及说明

方面

关键表现及评价等级标准说明

1、审美情趣考查。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特长任选一种艺术(美术、音乐)鉴赏形式,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思想。考查方法是: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末,由学校评价小组(三人以上)采用随堂考查形式,由学生对一幅美术作品作出审美评价(字数不限),或对一个曲目写出欣赏体会(字数不限),评价小组评价等级、权重占50%

2、艺术表现实证材料(平时成绩)。七、八、九年级五个学期美术、音乐期末成绩总评,权重占50%

3审美与表现评价中A等学生不超过全体学生的40%

4、学生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类比赛演出中,个人获市级二等奖以上,直接认定A等,不占40%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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