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报第十一届宋庆龄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2-06 09: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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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各班级:
省教育厅分配我市1名宋庆龄奖学金获得者名额,根据铜教基教函〔2013〕21号文件精神,请初中各班级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开展选拔工作,12月15日前上报候选学生名单及先进事迹纸质材料到教务处,经学校审定后将推荐参加我市的选拔(我校可上报1名候选人)。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省教育厅《关于第十一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请下载查阅。
2013年12月6日
附件:《关于第十一届宋庆龄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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