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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补测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10-17 14:16:40 来源: 图文: 审核:管理员

根据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考务工作会议的精神,现将2012年学业水平测试补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测的对象

    1、参加今年6月份学业水平测试获得“D”等第或未参加6月份学业水平测试的10级考生,参加相应科目的补测,补测成绩等第分为“C”、“D”。

    2因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等第为D”而未能正常毕业09级考生,可凭2012年普通高中结业证书报名参加201212月相关科目的补测,补测成绩等第分为“C”、“D”。如补测合格,以普通高中结业证书换取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3、从外省转学进入我省的学生,有下述情况之一者,需参加我省的学业水平测试相关科目补测,补测成绩等第分为“A”、“B”、“C”、“D”。

1)在外省没有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我省学业水平测试;

2)外省考试科目与我省考试科目相同的,直接按外省相应分数和等第转换成我省相应科目的分数和等第,等第为“D”或“不合格”者必须按照规定参加我省学业水平测试;

3)在外省参加政治、历史、地理学科考试必须要转换成我省的人文与社会基础科目;在外省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考试必须要转换成我省的科学基础科目;在外省参加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考试必须要转换成我省的技术素养科目。在以上三门科目中,如有一门学科或以上不合格(缺考),必须要参加我省相关科目测试。

二、补测报名工作安排

    10月810月20学校组织10级学生进行学业考试基础信息核对。

    10月2110月30学校组织学生进行补测报名,逾期不予报名。

    10月30学校将核对后的学业考试基础信息数据、补测报名数据及补测报名统计表报送学业水平测试办公室

    12月上、中旬学校下发“学业水平测试补测准考证”。

三、补测时间及科目安排

    2012年12月22

        上午:8:0010:00  语文

        下午:15:0017:00  人文与社会基础

    2012年12月23

        上午:8:009:30  英语

              10:1511:45  数学

        下午:15:0017:00  科学基础

    技术素养补测安排在122427日。

四、补测证件

    参加本次补测的考生,需持考生本人的学业水平测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个别学生因特殊原因没有办理身份证,必须持有户口本),方可进入考场,证件不全者,不予参加补测。

五、收费标准

本次学业水平测试补测收费按《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教秘计〔2008252号)执行,每生每科目10.50元收取。
联系电话:0562-7117885 邮编:24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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