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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方可享受省级示范高中定向指标

发布时间: 2012-08-03 10:13:10 来源: 图文: 审核:管理员
    从8月3日我市初中招生工作会议上获悉,安徽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初中学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三年方可享受省级示范高中定向招生指标,此规定从2012级初中新生开始执行。另据消息,我市明年高中招生政策可能有所调整:提高省级示范高中定向招生指标比例至招生总数的80%,取消公办高中学校择校生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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