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周四) 制定评价方案,成立学校领导小组、监察小组、五个单项评价工作组
4月27日(周五) 召开班主任会议,布置向学生宣传教育局关于综合素质评价文件精神和学校评价方案,在班级公示评价细则,收集直接认定A等的实证材料。
5月3日(周四) 班主任将学生单项可直接认定为A等的实证材料按类别报各单项评价工作组负责人,由单项工作组列表公示3天无异议后采纳
5月7日-25日 开展评价工作。其中5月21日(周一下午第四节课)举行审美与表现考查,5月25日(周五下午)举行信息技术操作考查,每班安排一节课时间;
6月1日之前 各单项评价工作组将评价结果和过程材料报学校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评价结果交文本和电子稿各一份,信息技术考试过程材料要刻成光盘(2份)
6月10日之前 学校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汇总、审定五个单项评价工作组的考评结果,报教研室(电子文本和纸质文本、一式两份)。
6月16日上午 中考结束时,班主任向学生发放综合素质评定结果通知单。学生及家长如有异议,3日内可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监察小组申诉,学校在一周内反馈复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