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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铜陵市第六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20 08:27:21 来源: 编辑: 审核:管理员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学校、民办学校,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铜陵市委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铜陵市第六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分配原则

第六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计划数为:学科带头人141名,骨干教师421名。各单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推荐中,要向一线教师倾斜,向农村边远地区倾斜,向中青年教师倾斜,同时要兼顾民办学校。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在职教师以及教研、电教等部门的教研员、电教员和专职督学。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作风正派,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一定的教育和教学科研水平,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扎实,在教育系统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同行的公认。

(3)学科带头人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10年以上教龄;中学以上须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或取得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满5年;小学须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和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4)骨干教师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6年以上教龄;中学以上教师须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或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满4年以上,小学教师须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和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5)教学工作量饱满,中职学校每周不少于10课时,中学每周不少于12课时,小学、幼儿园不少于16课时,学校管理人员教学工作量应达到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一以上。

(6)学科带头人须一年以上班主任(或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工作经历。

2.农村学校(不含县政府所在地学校)学科带头人近三年来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1)参加县级以上教学类大奖赛,并获县级一等奖以上,或市级以上等级奖。

(2)辅导青年教师参加县级以上教学类大奖赛,并获县级以上等级奖。

(3)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学论文2篇(省级1篇)以上(不含增刊、论文集,下同);或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论文评比,获市级二等奖以上2篇,其中市级一等奖以上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有较高水平的教研论文(课件)2篇(次)以上。

(4)主持研究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科研课题一项,并已结题。

(5)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学用书编写1次以上。

(6)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合著)(合著的由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2万字)。

(7)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高中学科竞赛(中职为技能比赛)、科技创新活动获市级等级奖2人(次)以上,或省等级奖1人(次)以上。

3.市、区学校(含县政府所在地学校)学科带头人近三年来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四项:

(1)参加市级以上教学类大奖赛,并获市级一等奖以上,或省级以上等级奖。中职学校参加专业技能大赛,须获省级以上等级奖。

(2)辅导青年教师参加市级以上教学类大奖赛,并获市级以上等级奖。

(3)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学论文2篇以上,其中1篇为省级以上教学论文;或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论文评比,获市级一等奖以上2篇,其中省级等级奖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有较高水平的教研论文2篇(次)以上。

(4)主持研究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科研课题一项,并已结题。

(5)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学用书编写1次以上。

(6)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合著)(合著的由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2万字)。

(7)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高中学科竞赛(中职为技能比赛)、科技创新活动获市级一等奖2人(次)以上,或省等级奖2人(次)以上;

4.教研员、电教员和专职督学参加学科带头人评选近三年来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四项(其中第1、5、6项必须具备):

(1)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科研论文2篇以上。

(2)主持研究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一项,并已结题。

(3)参加经省级以上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学用书编写1次以上。

(4)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合著)1部以上(合著的每部由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3万字)。

(5)认真开展本学科的教育教学质量评估、项目开发和研究工作,并有自己的教科研实验点或实验学校、帮扶学校;每学年度对本学科教学质量有监测分析报告。

(6)每学年度面向全市或本辖区学校公开上一堂示范课或作一次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报告。

(7)所辅导的教师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举办的各类教学大奖赛获市级一等奖2人(次)以上,或省级以上等级奖2人(次)以上。

(8)积极开展送教下乡活动,每学期组织送教下乡不少于2次。

5.农村学校(不含县政府所在地学校)骨干教师近三年来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1)参加教学大奖赛,并获县级以上等级奖。

(2)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论文评比,获市级等级奖以上2篇;或在县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有较高水平的教研论文(课件)2篇(件)以上(市级1篇)。

(3)参与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并已结题。

(4)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高中学科竞赛(中职为技能比赛)、科技创新活动获市级等级奖1人(次)以上。

(5)面向所在县区承担本学科中心备课组示范课2次以上,且受到好评。

(6)符合农村学校学科带头人条件之一。

6.市、区学校(含县政府所在地学校)骨干教师近三年来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

(1)参加市级以上教学大奖赛,并获二等奖以上。

(2)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本学科教学论文2篇以上(省级1篇),或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论文评比,获市级二等奖以上2篇,其中市级一等级奖1篇;或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有较高水平的教研论文(课件)2篇(件)以上(省级1篇)。

(3)参与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立项的教科研课题一项,并已结题。

(4)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高中学科竞赛(中职为技能比赛)、科技创新活动获市级等级奖2人(次)以上,或省等级奖1人(次)以上。

(5)面向所在县区承担本学科中心备课组示范课2次以上,且受到好评;或完成支教任务经考核获优秀等次。

(6)符合市、区学校学科带头人条件之一。

7.近三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

1.受到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2.违背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安徽省中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条款的。

3.未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或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的。

4.因病、因事离开工作岗位累计三个月以上的。

5.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6.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

7.第五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履职考核不合格的。

.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快培养优秀教师并使之脱颖而出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制定具体推荐考评细则,坚持标准,严格考核,重在实绩,确保质量,好中选优,宁缺勿滥。

2.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文件,积极鼓励教师公开、公平、正当地参与竞争。推荐名单上报前,需经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教职工监督。凡在推荐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申报人员的参评资格。

3.第六届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结果将与市“四名工程”等评选相结合,只有获得市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才能参评“市级名教师”、“铜都青年英才教师”和“孺子牛”奖。

4.市教体局和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实行一年一考核,三年一总评。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基本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并达到合格要求,不合格的将取消其相应称号。考核结果将与市“四名工程”等评选相结合,并作为职称评定依据之一。

5.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请于6月15日前将《铜陵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表》(一式二份)、汇总《花名册》报市教师发展和学生事务管理中心;市直各单位于6月5日前将推荐人选的经核实的符合评选条件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和《铜陵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表》(一式二份)、《花名册》送市教师发展和学生事务管理中心。电子版报至邮箱tlsjszx@163.com。

联 系 人:韩  梅   胡广峰    

联系电话:0562-2601023   0562-2832916  

 

附件:1.铜陵市第六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铜陵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审表

3.铜陵市第六届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推荐花名册

 

 

 

 

2020年5月18日

 

 

 

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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