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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铜陵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1-04-11 15:42:35 来源: 图文: 审核:管理员
2011年铜陵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1年铜陵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充分发挥体育考试对学校体育与健康教育的促进作用,使学校体育工作真正成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皖发〔2008〕1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措施。

    2、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是落实中央和省委文件精神,深入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实施和进一步规范学校体育工作的重要手段。

    3、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对于提高体育课教学质量、促进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和培养青少年学生树立“终身体育”的理念具有重要意义。

    二、考试范围和对象

    凡报考我省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三、考试内容和项目

    1、体育考试以《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运动技能领域(水平四)规定的相关内容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中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测试内容为基本内容。

    2、男、女生各进行3个项目的考试,设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选考项目分为两组,考生在每组中选择一个项目。

    (1)必考项目: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2)选考项目:男生:第一组项目为掷实心球和篮球运球、第二组项目为立定跳远和跳绳;女生:第一组项目为掷实心球和仰卧起坐、第二组项目为立定跳远和跳绳。

    四、考试成绩的分值与运用

    1、体育考试总分值为60分。各单项成绩满分均为20分。各单项成绩以0分为起点,不设最低分。

    2、体育是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业考试科目,考试成绩计入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总分。

    3、体育考试测试项目的评分标准,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中初三年级的评分标准(对分数区间进行细化)执行。

    五、免考与缓考规定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办理免考。申请程序: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11年铜陵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并详细注明原因,出示残疾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审核、公示后,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再会同由市卫生、残联组成的体育考试免考认定专家组对申请免试的学生进行鉴定,鉴定通过并经市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免考。免考的学生,按满分(60分)计入中考总分。

    2、因伤、病和其他类型残疾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按免考程序申报。申请时应持有医院的详细证明(由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加盖“医疗专用章”),或出示残疾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经免考认定专家组鉴定,鉴定通过并经市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免考。免考的学生,按体育总分的60%(即36分)计入中考总分。

    3、学校应将校级审核后的免考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3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将《2011年铜陵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残疾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医院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市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凡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体育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同时启动对学校审查失误的责任追究。

    4、所有经过市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的免考考生名单和审批结果在考试前通过市教育局城域网公布。

    5、因伤、病、生理原因或意外事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考前由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2011年铜陵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学校汇总后至少在考试前两天报市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参加缓考的学生,原则上由市教育局在考试后的第二周集中组织补考。

    6、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伤、病等原因终止考试的,在同一单元时间内(半天),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有效,未考过的项目按零分计算。如现场申请缓考,须经市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缓考,已考过的项目成绩无效。

    7、考生在缓考期间仍未痊愈,可在集中补考前按免考程序提出免考申请,由市教育局体育考试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体育成绩按体育总分的60%(即36分)计入考试总分。

    六、考务工作

    (一)组织领导

    1、加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2011年铜陵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和考点学校主要负责人组成。成立“2011年铜陵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市纪委和局纪委有关领导组成。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中考、中招有关政策,管理、协调中考及体育考试等各项工作。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体育考试工作全程督察。市教育局基教科、体卫艺办公室负责中考及体育考试相关文件的起草;体卫艺办公室负责体育考试考务工作的组织及体育成绩的审核、合成工作;教研室、教仪站协助体卫艺办做好考务、成绩审核、合成工作;宣教科负责体育考试的政策宣传工作;综治办负责体育考试的安全保卫工作;计划财务中心负责体育考试的经费收支及后勤保障工作;招生办负责体育考试成绩与中考文化课考试成绩的合成工作;督导室负责体育考试期间聘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监督人员并陪同巡视;监察室负责体育考试的考风考纪监督及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

    2、为了保证体育考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市教育局制定严格的考场纪律和考试工作规章制度,严肃考风考纪,对弄虚作假、舞弊等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3、各校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文件精神,成立专门的领导和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中考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认真做好体育考试的报名和组织工作。

    (二)考试方式与考场管理

    1、体育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现场集中测试,当场向考生公布成绩。学生持含有个人信息的IC卡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沿规定路径参加所有项目的考试,所有项目均采用全智能化仪器测试,成绩由测试系统自动生成,并记录在IC卡上。考试顺序是1000米或800米为最后进行的考试项目,其他两项不设先后顺序。在三个项目测试结束后,于出口处考生交IC卡打印成绩,学生现场确认签字。

    2、全部考试项目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内)连续完成。因天气原因等特殊情况中断考试,不能在一个单元内考完三个项目的考生,经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可延期安排在当天考完;如当天不能完成,已考项目无效,考试重新安排。

    3、考试期间,考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前市教育局组织市行风评议员及体育专业人员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再次维护确认,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4、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体育考试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和轮次内,考生未参加考试或中途离考,不论何种原因均视作自动弃考处理。考几项算几项,不考不得分。

    5、体育考试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规则和最新的田径运动规则。跑的项目如遇人为受阻、摔倒等特殊情况,考生需要补考的,必须立即提出申请,经考务组长研究同意后可补考一次。考生一律不准穿钉鞋参加考试。

    (三)考务人员

    体育考试规模大、开放程度高、组织工作复杂,市教育局将遴选考试工作人员集中培训,不培训不上岗。考试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不得串岗。除考生、裁判员、考点正副主任和考试领导小组成员、考试监督小组成员及医疗急救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考试现场。

    (四)安全工作

    1、各校要把关心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建立健全体育考试安全工作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考试期间高度重视考生的交通和饮食安全。要组织师生学习本《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必要的安全卫生、遵纪守法、服从裁判等方面的教育。各校参加体育考试时要有校领导带队送考,远郊学校要提前做好送考工作的安排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2、各校要切实做好学生常规的体质健康检查,要特别重视对学生心肺功能的检查,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不能隐瞒疾病,对学生因健康原因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免(缓)考,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考务人员安全意识教育,考务人员要维持好考场内秩序,确保学生在考试中的安全。对在体育考试中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和要求,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4、考点设立医疗救护点,安排专职的医护人员,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及时处置考试过程中的各种伤病等情况,确保考生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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